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批准省文化和旅游厅确定的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34项),现予公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